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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司法救助+简易听证”,在检察担当中传递司法温度
2021-07-21 10:11: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说明政策,办理司法救助。”李某珍满含泪水,向听证员和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近日,赣榆区检察院在持续深化教育整顿“回头看”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为一名被害人家属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2020年12月的一天深夜,赵某在下班回家途中被李某霞驾驶的小型汽车撞伤,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住院期间花费11万余元,而犯罪嫌疑人李某霞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及丧葬费共4万余元。事故发生后,李某霞为逃避法律追究,打电话让其母亲冯某“顶包”,交警认定李某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霞称其无继续赔偿能力。

  赵某去世后,留下年仅六岁的非婚生儿子赵某辰。赵某辰的母亲在其出生后不久即离家出走,未尽抚养义务,也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其父赵某生前无固定工作,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如今抚养赵某辰的重担落到了爷爷、奶奶的身上。爷爷赵某新平时在厂里打工,收入较低,奶奶李某珍无工作,赵某新每月还要给上大学的女儿生活费一千余元,全家生活非常困难。

  该案移送至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李某珍得知检察机关有司法救助职能,遂以赵某辰代理人的身份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7月15日上午,征得李某珍同意,该院举行简易公开听证会,包括值班律师在内的三名听证员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情况,申请代理人现场陈述了申请救助理由,听证员又向代理人详细询问了其他有关情况。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赵某辰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接下来,赣榆区检察院将加快救助金发放,同时做好多元化救助工作,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