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e站’接地气,基层意见都收到,走出机关到民间,普法释法入心脑。”这是河南省人大代表、新安县磁涧镇礼河村支部书记张三编写的顺口溜。
今年以来,新安县人民检察院在7名省、市、县人大代表的支持下,在乡村、企业建成具备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化解矛盾、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等多种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检察e站”,共同推进社会治理。
“这起案件反映出企业在招标采购分离、采购对接及相关监管上,还存在不足……”近日,在某企业会议室里,新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曦结合所办理的该企业一名采购员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对涉企案件中常见的罪名进行了解读,并就办案中发现企业在财务管理、采购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了意见建议,并与企业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交流。
“上次庭审观摩我也参加了,很震撼,很有警示教育意义,我们平时很少能接触到这样的案件,这次检察官的以案释法使我们受益匪浅。通过今天的沟通交流,我们对企业营销中容易触及的罪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们会尽快组织培训会,把这些法律知识传递给全体员工。”某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
这是“检察e站”在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一幕。
新安县人大代表郑凯深有感触地说:“县检察院持续关注企业发展,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宝贵意见,真是太接地气了。”
前不久,一起轻罪案件引起了洛阳市人大代表、铁门镇刘杨村党支部书记陈军委的关注。
新安县北冶镇西地村有一条在建高速公路,3名村民趁施工方不注意,顺手偷走一些钢筋。案发后,3名村民后悔不已地说:“都是不懂法、贪小便宜惹的祸,原想着工地离村里不远,修高速公路又不缺这一点钢筋,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新安县检察院经研究,认为涉案村民盗窃的物品价值不太高,且具有主观恶性小、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情节,准备召开听证会,拟对3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陈军委得知后,向新安县检察院建议:“村民不懂法律,小偷小摸是为了占小便宜,能不能把听证会开在项目工地,组织附近村民、党员干部参加,既能对附近村民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又能体现检察机关对重点工程项目的重视。”
新安县检察院采纳了陈军委的建议。听证会后,当地村民纷纷说:“过去有着靠山吃山的想法,想着建设工地占用的是村里的土地,拿点建材不是啥大事。现在终于明白了,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村要房子有房子,要场地有场地,在我们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检察e站’,能最大程度满足附近群众的法律需求。我们村党支部、村委会大力支持!”陈军委向新安县检察院提出在村里设立“检察e站”的想法后,得到了新安县检察院的认可。
针对在建高速公路沿线村民因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工地盗”现象,而且案件多是数额小、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小案”,新安县检察院决定在刘杨村设立“检察e站”,会同村里开展轻罪治理和法治宣传,培育淳朴民风。
此外,新安县检察院在新安煤矿设立“检察e站”,定期就办理的涉及酒驾、故意伤害等案件在员工中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新安县人大代表、新安煤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郝光华说:“检察官的讲解贴近我们的生活,很多员工说,再也不酒后驾车了,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事之间还是要讲和气,不能因一时冲动打架斗殴。”
如今,新安县已设立7个“检察e站”,人大代表与检察官互动交流更加便捷高效,与基层群众联系更紧密。新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玉田感慨道:“人大代表来自群众,更能反映群众的心声,我们检察机关借助人大代表的优势,建立人大代表+检察官互动平台——‘检察e站’,进一步畅通了联系通道,为‘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两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夯实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