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切实维护公共安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严从重打击暴力型、涉众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2件92人,提起公诉97件145人。其中,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件2人,审查起诉4件4人;对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6件29人,审查起诉48件81人;对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15件15人,审查起诉12件18人。办理区监察委移送案件5件5人。
二是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门办案组,落实检察环节扫黑除恶工作,从严从快批准逮捕11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
三是突出打击经济犯罪防范金融风险。运用检察力量,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4件;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件。
四是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的源头治理和防范。受理各类信访线索40件,始终保持赴省进京涉检上访“零记录”。以“建国调解工作室”为载体,创新“三五工作法”打造赣榆枫桥经验,成功调解各类轻微刑事案件6件,成功率达100%,调解金额42.8万元,所办案件无一后悔反悔,无一上访信访,无一上诉申诉。
五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办结各类案件12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3件,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21件,支持起诉案件47件,共发出检察建议69件。
六是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2件,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6件。与山东省岚山区检察院联合开展针对苏鲁边界地区违法用地、违法生产的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取缔违法沙石加工点5个,拆除厂房1个,并向柘汪镇政府、国土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七是强化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社区矫正管理和刑罚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将2名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罪犯做好收监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八是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原则,通过“三化”举措,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71.4%,不诉率0%,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率100%,起诉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