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赣榆区检察院各项业务数据汇总情况如下: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25年1月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54件65人,同比件数上升12.5%,人数下降9.7%。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39件44人,同比件数上升5.4%,人数同比下降18.5%。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159件211人,同比分别件数下降17.6%,人数下降15.6%。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25年1月至3月,共不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3人,人数比去年同期上升50%,起诉32人,同比上升128.6%。其中,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0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00%。
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人,起诉14人。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5年1月至3月,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9件。提出抗诉0件。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5年1月至3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3人,不起诉3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9人,起诉11人,同比分别上升12.5%,下降42.1% 。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2025年1月至3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18件,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