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二季度,赣榆区检察院各项业务数据汇总情况如下: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24年4月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71件82人,同比件数下降1.4%,人数下降15.5%。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1件58人,同比件数下降1.9%,人数同比下降1.7%。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177件244人,同比分别件数下降28%,人数下降32%。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24年4月至6月,共不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人,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起诉22人,同比上升57.1%。其中,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人,起诉6人。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4年4月至6月,共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监督、民行审判活动监督、民行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3件。提出抗诉2件。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4月至6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3人,不起诉1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5人,起诉20人,同比分别上升87.5%,上升5.2% 。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2024年4月至6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5件,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