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强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更好地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赣榆检察院对区第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审议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梳理并进行任务分解,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
一、加强未检工作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17年以来(1-10月),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2件16人,其中批准逮捕8件9人,不批准逮捕4件7人;受理未成年被害人审查逮捕案件12件12人,其中不批准逮捕1件1人。
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2件51人;未成年被害人审查起诉案件15件20人。共审结34件58人,其中退查未重报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6人,相对不起诉1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2份。出庭支持公诉29次,收到法院判决30件55人。
(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落实情况
提供法律援助33人次,法定代理人到场45次,听取辩护人意见37人次,犯罪记录封存39人,不捕、不诉帮教14人次。
(三)开展“护苗行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是以点带面,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结合留守儿童需求,对重点乡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联合区教育局、团区委到赣榆区黑林小学,与三十名留守儿童进行零距离交谈,了解留守儿童家庭、学习情况,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并捐赠学习用品和礼品,鼓励他们快乐成长。借助办案实例,举办“保护留守女童”专题讲座,组织召开“护童活动在身边”座谈会,最大程度营造爱护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检校合作,创新法制宣传新模式。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教育局同志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集市法制宣传、问卷调查和宣读“拒绝校园暴力倡议书”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防治校园欺凌活动。今年以来,未检干警积极深入到各个学校,走进小学、初中、高中到中专学校等,全方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结合近年来查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近万名师生上法制课,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犯罪对策,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三是结合社会热点,提升法制宣传效果。近期校园暴力事件频繁曝光,如何防治校园欺凌成为今年未检工作的重点。未检干警根据“连云港电大女生被辱案件”,编写了模拟法庭剧本,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并拍摄了模拟法庭的VCR,这一作品在连云港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上荣获一等奖。
(四)开拓进取,加强未检专业化建设
一是加强“小课堂”建设,提升干警业务素能。积极筹备,制定“小课堂”活动方案,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未检“小课堂”活动暨未检工作座谈会。主讲人杨红萍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并与参会人员共同探讨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制度。此次未检“小课堂”活动的开展,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能,进一步加强了公检两家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衔接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下基础。
二是整合各方资源,形成保护合力。先后前往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沭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体验基地等地学习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和优秀工作室的先进经验。多次参观考察宋口村“禁毒教育基地”、沙口村“青少年之家”、“金手指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导中心”,集思广益,研讨检校共建、检村共建的最佳切入点,探寻“红萍工作站”的运作模式,为争创工作奠定基础。9月份,市院未检处顾处到赣榆区院调研指导未检工作,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和维权帮教等基地建设提供宝贵建议。
三是争先创优,提高未检团队凝聚力。通过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制件宣传展板、参加“青年文明号”开放周,展现未检干警的良好风貌,顺利获评2017年度赣榆区“青年文明号”,并积极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今年3月份, “金手指”帮教模式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工作法”。 5月份,金手指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导中心获评“2016年度连云港市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二、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17年以来,赣榆区院围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点,按照市院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行政检察职能,不断提升队伍素能。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度以来共受理民行监督案件73件,其中,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民事调解书的监督案件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采纳2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4件,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采纳6件;受理审判人员违法案件11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4件;受理督促履职类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采纳16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2件,发出支持起诉书22件,采纳21件。
(二)强本固源,加强民行检察基础工作
1、重视民行检察宣传工作。联合办公室、控申科和乡镇检察室开展了民行宣传月活动,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终端等媒介向社会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选取典型民行案例,制作宣传材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走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加强沟通联系,听取律师、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联络员向社会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监督职能。结合“双进双促”活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进乡村活动,力争实现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家喻户晓。通过面对面交流、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现场收集群众申诉线索,畅通群众申诉渠道,便利群众申诉维权。通过座谈、互动交流等方式宣传《物权法》、《侵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及职工妥善处理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纠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2.组织召开了民行联络员会议。邀请我区部分律师和法律服务者到我院召开民行联络员会议,聘请了一批民行联络员。听取了联络员的意见,并希望联络员能够积极支持民行部门的工作,宣传检察院民行科的职能并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三)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全面开展。民行科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院和我院院领导的要求,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1、我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切实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2、建立与行政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为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监督职能和行政机关监管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我区检察机关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签订协作配合意见等方式建立协作机制。分别与区国土局会签《关于在区国土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区环保局签订《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在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
3、积极排查线索,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主动到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领域,结合本地区的情况,排查线索。在走访国土资源局时,发现一起案件线索,及时立案办理,向区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履行了公益诉讼前置程序。区国土局收到我院检察建议后及时回复并接受了我院的建议,采取措施,收回土地出让金,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90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