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榆检察院,如果你看到一位白衣飘飘,手持太极剑的“舞林高手”,那就一定是我们今天要介绍的“50+”干警群体代表的另一位主人公——王善军同志了。“铛铛铛铛”,下面请欣赏一张他舞剑的照片,看,气韵持重,步伐轻盈,神凝意远,是不是很有大侠的风范儿?
王善军同志1996年从部队转业来到检察院,先后在批捕科、反贪局、控申科、反渎局工作,现在法警队。他将从军生涯中培养的忠诚、负责的态度带到了检察工作中,对自己从事的各项工作都尽职尽责,先后荣获三等功、全省法警大比武(团体)第三名、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被问到从检生涯中有没有印象深刻的事情,王善军同志感慨颇多。他说,来到检察院二十多年了,太多的事情,太多的案件让他记忆犹新。记得有一年,他们办理了一个镇长于某贪污的案件。于某私心太大,权欲高涨,且拒不承认贪污事实。在领导的带领下,王善军和同事们多方取证,将证据做实做全,最终于某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于某出狱后,并不吸取教训,反而诬陷办案人员收受贿赂。后于某在社会上放贷,吸收民众资金过亿,资金链断裂后因无法归还民众存款而自杀。此事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检察机关积极追回资金,稳定了民心,维护了社会秩序。
目前除了法警队的工作,作为民情助理与党建专员,王善军同志还积极参与了赣榆区大走访活动。他深入农村,摸底排查,帮教帮扶,普法宣传。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王善军同志总是想起这句诗词。他用行动诠释和传递着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他说,即使快退休了,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不辜负党的信任,继续为检察事业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