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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院邀请市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
2017-10-21 09:35:00  来源:

    414日下午,市院监督办组织3名市人民监督员对赣榆区院立案侦查办理的两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拟不起诉案件分别是赣榆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单位受贿案和赣榆县福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赣榆苏欣农机有限公司对单位行贿案。 

    会上,案件承办人积极主动向市人民监督员全面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就案件的主要证据及法律法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解读说明,详细阐述了拟作法定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参加评议的市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承办人的案情汇报后,通过审阅案件相关文书材料,对案件的证据情况、法律法规适用情况现场与案件承办人进行探讨交流,并对相关的案件问题进行提问,案件承办人均已解答。评议阶段,3名市人民监督员独立进行评议,一致表决同意赣榆区院对上述两起案件的拟不起诉决定意见。通过案件监督评议,有效保障了检察权外部监督机制的正确高效实施,同时也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司改后规范司法办案发挥了积极的监督督促作用。 

  编辑:庞维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