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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酒后驾车入泥沟车被毁,拉朋友顶包骗险人被捕
2019-03-07 15:43: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酒后驾车入泥沟很窝心,发现车辆被毁很闹心,情急之下拉朋友顶包骗保令人很焦心。近日,我院依法对一起由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保险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陈某某与樊某某本是好友,闲来无事,相约在塔山镇李某某家小酌一杯,饭后,陈某某觉得自己喝的有点高,遂让樊某某驾驶车辆载其回家,加之夜间有雾,一边开车一边聊天,本就未取得驾驶证的樊某某一不小心就将车辆驶进路边泥沟,弹出来的安全气囊将两人惊醒。二人下车后发现车辆损坏严重,修理车辆得花费不少,掏出手机就想走保险。这时二人意识到,驾驶人樊某某既喝了酒也无驾驶证,保险公司不会理赔。惊慌失措的二人瞬间萌生了找朋友顶包骗保的想法。商量后,樊某某电话联系了自己的好友王某某,王某某了解情况后二话没说,开车抵达现场,顶包樊某某报车险,并配合陈某某到公安机关开具事故证明,最终协助陈某某骗得保险公司理赔款4万余万元。三人本以为配合的天衣无缝,却被保险公司理赔员察觉了其中的猫腻并到公安机关报案。

  本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违反保险法规,虚构事实,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释放后可能逃跑或实施新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以涉嫌保险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

检察官提醒

  随着社会发展,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为有效规避风险,购买车险成为每位私家车主的重要选择。但并不是购买车险就万无一失了,每个保险合同都有免责条款,像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形,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明知故犯,不但得不到理赔款,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