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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痴心被骗二十六万,“女友”原是男儿身
2019-03-15 08:26: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耿某某通过网上“漂流瓶”认识一名男子后,冒充女性与男子交往,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诈骗“男友”二十余万元。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耿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8年2月份以来,耿某某通过漂流瓶认识了张某某,互相添加微信好友后,冒充女性身份与张某某交流了一段时间,两人感情迅速升温,虽素未谋面,但耿某某却通过花言巧语迷惑了对方,张某某相信其虚构的亲人去世、去澳门需要钱等理由,心甘情愿地满足对方一次又一次的借钱要求,先后将约26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给耿某某,甚至不惜借款十几万,来满足耿某某的要求。

  经审查查明,2018年2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耿某某通过微信冒充女性身份与张某某交往,并虚构亲人去世、去澳门需要钱等理由,先后骗取张某某共计26万元。

检察官提醒

  当前,微信和支付宝转账越来越方便快捷,通过微信、QQ等网络交友也越来越普遍。大家在享受科技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一定要提高防范能力,网络交友须谨慎,切不可被对方的花言巧语迷惑双眼。转账之前,一定要先了解确认对方个人信息,降低被骗的风险。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