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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赣榆检察一案例入选最高法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6-08-24 10:38: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2026年8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件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赣榆区检察院办理的一案例成功入选!

  党的二十大提出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赣榆区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主动将司法办案融入国家“双碳”战略,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对王某某开展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搭建磋商平台,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向南京海事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赣榆区检察院将该笔赔偿款项和其他非法捕捞案件的修复资金一道,用于购买江苏省重点湿地——临洪河口滨海盐沼湿地生态修复项目产生的碳汇,实现生态损害赔偿与蓝碳价值转化的有机衔接。该笔碳汇也创下全国最大单笔盐沼司法蓝碳碳汇交易记录。相关经验做法被央视《法治在线》《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

  该案系江苏省首例采用“检察公益诉讼+民事磋商+司法确认”模式办理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既大幅缩短诉讼周期、降低治理成本,又以司法强制力保障生态修复责任落地,实现惩治违法与生态修复的有机统一。在海洋生态修复过程中,探索“蓝碳认购”替代式生态修复方式,以“司法+行政+市场”三方协同,推动海洋生态资源价值市场化,彰显了生态环境法典倡导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对健全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示范价值。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