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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 | 赣榆检务督察助推高质效办案
2024-05-09 14:48: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2023年以来,连云港赣榆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以高质量检务督察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司法办案,深化联动式、渗透式、闭环式监督。2023年,该院8起案件获最高检典型案例、省院优秀案例,其中医保检察监督案例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

  深化联动式监督,凝聚双轨同向监督合力。强化与业务部门一体督察。采取1名检务督察人员配1名员额检察官和1名书记员“1+1+1”模式开展个案督察;采取1名检务督察人员配n名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1+n”模式开展专项督察。强化与案管部门联合督察。针对侦查卷宗在起诉时随案移送法院,不能全面反映侦查细节给执法督察带来的影响,为检务督察部门临时配置查询案件权限。强化与控申部门配合督察。创新线索双分流处置方式,将涉及违反检察职责行为的信访线索由控申部门同时分流给业务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各负其责,保障线索查处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深化渗透式监督,推动司法办案提质增效。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开展全程参与、全面监督,确保公益诉讼现场勘验的程序合法合规合理、生态修复验收合格。开展司法救助专项监督。对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开展回访,对发放的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国家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开展检察听证专项监督。采取“逢听证必参加”的督察方式,确保办案部门在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认真听取各方意见。

  深化闭环式监督,提升检务督察正向激励。坚持“整改反馈+公开通报”。督察结束后及时将整改意见向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反馈,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同时制发督察通报在检察内网公布。坚持“回头检查+督办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回头看”,看整改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效、责任是否追究;对整改不到位、改后又犯的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坚持“分析研判+结果运用”。定期分析研判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检察长办公会上通报督察结果,作为检察官总体评价、绩效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提升检务督察的刚性和权威性。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