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案件监管,提高评查效果,加强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领导,因人事调整,经院领导研究决定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如下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刘 波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副组长:车莲珠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张定东 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仲伟玲 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
徐 宁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单燕青 党组成员 反贪局局长
刘 颢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李 明、马恩斯、金丽丽、刘新闻、刘 伟
张行柏、吴建军、姜学厚、柏 岩、刘希广
李传波、成 利、尚衍安、孙成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院案管科,负责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