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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报告
2012-12-31 17:55: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院

   ——2013年1月28日在赣榆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万树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强化责任抓落实 创新管理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自觉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强化司法保障

  坚持把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作为根本责任,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积极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和安赣榆建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着力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对严重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2012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0人,提起公诉993人。其中,依法惩治和妥善处理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地沟油”、“病死牛”案件、“6·12” 利用封建迷信骗财杀人恶性案件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采取宽缓措施,避免社会对抗。决定不批捕116人,不起诉13人。大力开展“检校共建”、“检企共建”、“检民共建”等活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会同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科学把握刑事政策,统一刑事执法标准,确保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有机统一,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上级和县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坚定不移地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集中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上访、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抓好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7件19人,人数同比增加12%,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所立案件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其中,100万元以上1件2人,科级干部2件2人,涉农惠民领域3件4人。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7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增加16%。全面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10人。其中,滥用职权案件2件2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1件2人,非法滥伐林木案件4件6人。我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连续五年位列全省基层院前列。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县委、县人大提交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全县建立预防工作联系单位57个,聘请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83名,实施重大工程专项预防1项,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8件,开展警示教育24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6次。

  ——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完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在加强个案监督的同时,探索创新类案监督形式,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综合建议。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法院对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深入开展对刑拘后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完善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机制,共提出、提请刑事、民事行政抗诉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完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同步监督机制,对33名减刑不当人员予以监督纠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3件(次),检察建议9件(次)。

  ——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着力维护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共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案件24件26人,提起公诉38件53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权益。依法查办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腐败问题,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深挖窝串案件11件12人。积极开展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工作,保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20件。认真学习和对接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即对涉及企业的案件必须慎重,调查取证必须注意方式方法,查封、冻结涉案款物必须认真评估和严格审批,查办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上报市检察院批准,避免因办案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影响,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促进和安赣榆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营造社会和谐

  始终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立足执法办案,进一步向社会管理领域拓展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主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延伸检察触角,在全县设立了1个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站、2个派驻乡镇检察室、3个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巡回办公室、4个检察长巡回接待站,有效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共化解矛盾纠纷77件,开展预防活动15场,办理监督案件73件。全面落实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机制,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12份。其中,我院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检察建议和撰写的社会风险研判报告得到县委和省、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社会风险研判报告在全市检察机关评比中荣获一等奖。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与公安、法院、信访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办案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和解63件。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构,探索试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同时,在石桥镇成立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及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

  ——切实加强群众工作。完善检察长日常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制度,大力推进12309举报电话向民生服务热线升级,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81件。加大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坚持从群众角度换位思考,从检察机关自身查找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认真开展“三解三促”驻点调研活动和“百千万工程”活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扎实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认真开展 “检察开放月”活动,主动邀请各界群众参观和评议检察工作50余人次,诚恳征求意见,推进工作改善。

  ——积极构建和谐检察。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和省、市院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办案行为和办案程序,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保障意识,确保履行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和谐。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连续5年没有撤案、不诉的。坚持柔性办案,加强释法说理,切实减少对立、增进认同,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坚持把加强协调作为法律监督的常态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法院及行政执法单位建立的刑事诉讼、民事执行、执法信息3大法律监督协调平台,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进诉讼进程。先后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意见》、与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审查起诉阶段适用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民事行政检察对接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努力构建以和谐为核心的检察文化,

  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的软实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坚持提高履职和服务大局能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打牢基层基础

  坚持把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履职服务能力,打牢检察事业发展基石。

  ——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塑造良好职业品格。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1周年,组织青年干警举行检察官宣誓、赴抗日山烈士陵园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抓党建带队伍,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我院被评为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和“县级机关党建示范点”,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开展评选“红旗手”、“红旗科室”活动,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全院共有 9 个部门、32 人次受到省、市检察机关表彰、奖励或记功,12个部门、38人次受到市委、县委或相关部门表彰,涌现出省“岗位练兵先进个人”、市 “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十佳公诉人”等一批先进典型,我院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

  ——积极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检察长直接办案、执法办案一体化、侦监和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自侦办案等有效的办案机制,坚持纪检监察、检务督察和案件监管协调配合,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制定《关于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管队伍严格执法的意见》,着力在严格纪律制度、严格案件质量、严格办案程序、严格责任追究上下功夫。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一年来,我院共向人大报告工作2次,落实人大、政协视察活动4次,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26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并征求意见。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符合诉讼程序的案件都进入监督程序,实现人民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全覆盖。

  ——坚持不懈强化检察基础。积极组织中层干部参加市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培训班,集中培训院领导干部和青年干警。着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扎实推进苦练基本功、提高基本技能、形成基本执法行为规范习惯的“三基”工程。坚持日常学习培训机制,组织攻坚研讨和练兵活动11项,在实战中提升干警的能力。目前,我院已有全省反渎侦查能手、民行业务标兵各1名,市级以上检察理论研究人才6名。积极开展检务保障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派驻监所检察室建成规范化检察室。认真落实省院《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对办案工作区按标准改造,通过省、市院实地验收并给予好评。

  各位代表,我院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检察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离职责要求还有距离;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改革和管理中一些影响工作发展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检察宣传的力度不够,形式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够高,办案现代化手段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3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坚持“规范管理促发展,与时俱进谱新篇”的工作思路,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以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责任,以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要着力点,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赣榆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保证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更加紧密地围绕主题主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改革创新启新程,攻坚克难攀新高”的年度工作主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完善服务措施,研究制定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确保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相统一,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有关部门协作,加强县重点建设项目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违法犯罪,严肃查办重大事故、事件和案件中的职务犯罪,努力营造有利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继续抓好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和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

  三、更加积极地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人民性,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全面参与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建立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常态化机制,及时化解社会风险;全面加强和规范派出检察机构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使之尽快成为检察机关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赣榆建设。以加强群众工作为根本,组织检察人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和推进检察机关12309民生服务热线、视频接访等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更加全面地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尊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世界各国宪法》出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着力在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和实效上下功夫,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批捕、公诉工作,集中精力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轻微刑事案件,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健全检察环节释法说理、检调对接、风险评估等工作措施,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形成执法合力,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五、更加注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的发展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十项规定》,树好检察机关公正廉明、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打铁先要自身硬”。要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结合忠诚教育,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的思想站位、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结合为民教育,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提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结合公正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正确工作导向,促进严格公正执法;结合廉洁教育,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大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促进检察干警廉洁自律。同时,进一步扎实推进人才兴检和科技强检战略,强化检察基础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科学化机制,进一步打牢基础工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牢记全县人民的重托,带领全院检察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本次大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全面开创赣榆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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