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8日在赣榆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万树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改革创新启新程攻坚克难攀新高”的总体要求,以“规范高效上水平、争先进位求跨越”为工作主题,大力弘扬实干作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取得新成效
——加大惩治刑事犯罪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平安赣榆建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着力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对严重刑事犯罪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采取宽缓措施。着力加强刑事案件总体态势的研究分析,会同公安、法院科学把握刑事政策,统一刑事执法标准,确保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有机统一,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积极参与和依法批捕、公诉了“麻醉枪抢劫致人死亡案”、“销售病死猪案”、“销售有毒豆制品案”、“非法集资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3人,决定不批捕66人;提起公诉960人,不起诉16人。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坑害民众的犯罪案件,发生在惠农新政策、生态环境、耕地流转、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件2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件1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10人,所办案件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或重特大案,涉嫌职务犯罪科级干部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结合办案,及时撰写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其中,我院撰写的《关于粮食系统职务犯罪的调研报告》被县委、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并被省院、市院简报采用。撰写的《关于惠民补贴领域滥用职权案件的调研报告》,得到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惩防并举。一年来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8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警示教育活动24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43次;与县移动公司联合建立廉政短信平台,每月定期对全县12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提交了本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的综合报告。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深入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件,追加逮捕3人、追加起诉5人。积极探索开展逮捕、刑拘后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完善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机制,共提出刑事抗诉、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各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虚假诉讼1件,办理督促起诉7件。完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同步监督机制,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实施监督力度,纠正不符合减刑条件7人。积极开展看守所执法专项检查,督促依法文明监管。
——加大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力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不懈抓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开展下访、约访、巡访、联合接访。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和责任倒查,实行“责任下移、重心下移、关口下移”,由群众上访变为检察官主动下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问题解决,群众满意。同时,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案处置办法,确保“两会”等特殊时期涉检上访零记录。认真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与公安、法院、信访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立联动办案机制,一年来,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申诉案件和解56件。
二、始终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有了新提升
——正确行使检察权,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采取部门排查、自我剖析、认真整改等措施,切实解决在检察执法中容易被忽视的细节性问题,确保成效。坚持不懈地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清理,逐案排查,努力实现办结案件扣押冻结款物“零积存”。办案部门冻结、扣押、处理涉案款物全部依法严格进行,所有案件各环节程序均按规定流转,纪检监察、案管等部门及时跟踪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通过不折不扣的彻底整改和教育,检察人员文明办案、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更加增强。
——认真执行办案工作制度,执法规范化明显提升。全面执行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规范》(2013年版)及省院《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检察经费和物质保障得到进一步改善。进一步对办案工作区的讯问室、询问室及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了全面改造,及时更新添置侦查设备,所有指标全部符合高检院技术要求。自侦案件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规范执法。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每月对有关业务科室和办案人员落实流程、办案质量等执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经我院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案件无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现象,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给予好评。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度保障力明显提升。坚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抓好自身监督,确保检察队伍公正廉洁执法。实行对诉讼环节、办案质量和重点案件监管与统计分析“四位一体”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坚持纪检监察与检务督察、案件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并制定加强对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不断强化公正廉洁执法的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刑事案件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核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
——深入开展“阳光检务”活动,群众知晓率明显提升。主动向县委汇报重点工作和发展难题,争取理解和支持;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扎实开展“代表联络月”、“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走访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群众参观和评议检察工作,推进工作改善。组织省、市、县人民监督员视察我院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参加观摩公诉人出庭,得到好评。今年以来,先后向人大报告专题工作2次,落实人大、政协视察活动3次,走访省、市、县各级代表210人(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15次,征求意见和建议6件,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改进了检察工作。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赠阅检察机关报刊杂志,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检察工作的不竭动力,创新创优,社会管理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积极实践和完善检察工作新机制。主动与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牵头制定和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与公安等部门召开专题研讨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当前办理故意伤害(轻伤)案件的意见》;与法院就修改后民诉法的实施讨论交流,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若干意见》;推进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联合县环保局共同会签《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工作,通过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说理、刑事案件不捕说理和不起诉说理,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所有涉检信访案件,及时答复,妥善处理。不断完善侦查、侦防、侦诉一体化制度,实现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互补共赢;坚持审查反渎案件专门公诉人制度,有效保证反渎部门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继续推行全员办理公诉案件制度,优化办案资源,提升办案水平。
——积极做好和改进群众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站、派驻乡镇检察室、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巡回办公室、检察长巡回接待站的平台作用,有效服务人民群众和基层社会管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来信来访,均作及时答复或妥善处理。充分发挥城头、海头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的一线平台作用,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推进检力下沉。派驻乡镇检察室的“333”经验做法,得到省院领导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市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更加及时有效地掌握社情民意、参与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全县乡镇党委、政府、机关单位以及社区企业,全面开展“检政共建”、“检民共建”和“检企共建”活动,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社会风险排查研判机制,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我院先后针对粮食系统发生的窝串案、县商业系统发生的渎职侵权案件而引发社会矛盾等问题向县委提交专题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全社会法制教育,坚持运用“检校共建”、法制讲座等形式,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维权网络。积极探索实践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金手指”帮教模式,受到市委政法委、上级院和各级领导的肯定。进一步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和涉罪外来人员的管理,深入开展对社区矫正的监督,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对违法违规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提请收监3人。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分析研判、重大事件快速反应等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呼声,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营造良好的网络舆情环境。
——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主动对全县“东温庄水库工程”、“琴岛天籁”等七个投资过亿元的重大项目进行检察职能的跟踪服务。积极响应县委号召,认真开展“三解三促”驻点调研、“百千万工程”以及“帮扶奔小康”、“三深入、三提升”等活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采取联系相关部门和协调资金以及项目帮扶等措施,为基层党组织解难题,为困难群众增收入。积极参与全县秸秆禁烧以及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村村到”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率先以法律宣传大篷车的形式,深入全县镇村进行法律宣传、接受社会咨询和矛盾化解,这一做法得到市院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市推广。
四、始终把素质能力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取得新业绩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把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与“三行一改”和即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始终秉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认真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把维护群众利益贯穿于学习和工作全过程。深刻领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和全县干部大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构建班子合心、合力、合拍的坚强战斗堡垒。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我院党总支连续5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青年干警召开座谈会、举行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突出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加强对修改后民诉法、刑诉法的学习衔接和实际运用。以自侦部门为重点,坚持“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听庭”制度以及定期组织公诉观摩庭活动和“精品案件”评析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组织开展疑难案件攻坚和业务研讨,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在实践中提升干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涉检信访处置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突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发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依法办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检教育,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杜绝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积极响应县委和上级院号召,切实整治机关工作作风中存在的“散、懒、庸、浮、满”问题,提高队伍执行力。
——突出制度保障建设。深化“制定制度重要,执行制度更重要”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制度和内外监督制度,不断完善优化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坚持和完善“周讲评、月总结、季考核”的工作动态管理考评机制,推进工作任务积极落实。严格执行检察长直接办案、中层干部述职述廉、青年干警导师制等有利于转变领导作风、有利于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文明规范执法等一系列制度,不断提高全院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关心帮助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各项检察工作步入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得到了上级院和党委的肯定。我院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公正廉洁执法先进集体”和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有8个部门、77人(次)受到上级党委、检察机关或县以上相关部门表彰,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检察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大局观念和执法为民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干警参与社会治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还不高,基础工作还要进一步抓实打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4年,我院检察工作要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以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根本责任,以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着力点,以争创全省乃至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坚持“深入三个强化、服务三个赣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全力打造“阳光检察”。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保证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完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要更加主动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打造“正义检察”。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实干兴榆的观念,使领导干部有正义感,社会有正风气,发展有正能量,在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中追求风清气正。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着力提高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工作质量,提升办案效果,促进社会和谐。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危害食品安全卫生、环境资源保护等坑害民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更加突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三要更加全面地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全力打造“公平检察”。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和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着力解决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妥善处理轻微刑事案件,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健全检察环节释法说理、检调对接、风险评估等工作措施,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尺度,形成执法合力,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要更加积极地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全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延伸检察触角,建立社会风险排查研判常态化机制,及时化解社会风险;全面加强和规范派出检察机构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的社会治理,使之尽快成为检察机关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推进和安赣榆建设。以加强群众工作为根本,组织检察人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检察机关12309民生服务热线、视频接访等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涉检信访化解工作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要更加严格地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清廉检察”。把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注重教育,加强引导,努力调动干警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切实提高检察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机关“六个严禁”的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县委部署和发展大局开展争先创优,不断强化内生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彰显争创活力,提升干警公正规范执法水平,确保各项检察工作让县委满意、上级院满意、群众满意。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记全县人民的重托,带领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和本次大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振奋精神,团结一致,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开启我县向着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