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赣榆区院召开深化规范化建设问题通报会暨警示教育大会,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徐宁同志在会上宣读了院深化规范化建设协调督导组对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的督察通报,通报了省委政法委《关于对2021年第二季度报告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和省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通报》。
徐宁组长要求:一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要真正消除不想填、不愿填、不敢填的错误思想。部门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人员填报情况,对逾期未填报人员要及时提醒督促。检务督察部门要跟踪监督,对“零报告”人员持续进行约谈。二要真正做到遵纪守法。全体干警要对照检查通报中反映的司法不规范、守法不严格、遵纪不到位、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等问题,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处处、时时、事事从严要求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检察人。三要持续深化规范化建设。各部门负责人要认领督查中发现的规范化建设确实不到位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聚力督促整改。检务督察部门要持续跟进,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干警实行实名通报,通过共同努力,真正把规范化建设抓实抓细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