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榆区检察院秉承“检察初心 怀仁至善”工作理念,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以能动监督的“我管”促进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的“都管”,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以制度机制建设为基础,落实人民至上理念
2018年9月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区人大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加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以高质量公益诉讼检察做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双向衔接转化工作,试点推动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凝聚多元监督合力。2018年以来,共立案调查公益诉讼案件33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33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2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8件。
以外部联动协作为框架,凝聚保护公益合力
召开全区公益诉讼检察暨两法衔接工作会议,凝聚公益保护共识。与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会签《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会签《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区公安局、人力资源与保障局会签《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管理协作机制》,联合区委统战部出台《关于推进“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运行实施方案》,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确定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交流、案件协商、会签文件等形式组织开展日常工作。推动实现重点领域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效衔接,切实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以构建“智慧外脑”为依托,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相继出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活动方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公益保护志愿者管理办法》,聘任赣榆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公益诉讼观察员,聘任30余名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在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开展有益探索,关注群众切身的公共利益,办理非法猎售2000只野鸭、网售三无减肥胶囊、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公益案、督促搬迁养鸡场还孩子们清净校园、增殖放流200万尾黄姑鱼苗、鸡煲店调料含有罂粟成分、检察建议追回八万余元养老金、督促收缴土地出让金4900万元等案件,开展窨井盖安全、民宿安全、电梯安全、守护海洋、无障碍环境建设、守护红色资源、加油站微信扫码付款、饭店餐厨垃圾整治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聚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等身边的安全。
以苏鲁检察联盟为依托,打造美丽“边界走廊”
针对赣榆区地处苏鲁两省三市交界、权属不清、环境监管薄弱等问题,创新实施“合纵连横”监督模式,横向与毗邻的山东莒南、临沭、岚山等地检察院签署检务合作框架协议,纵向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联动执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合力攻克省市边界非法采矿、滥占耕地、盗采海砂、污染河流“顽疾”。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努力打造公益诉讼检察“一线一品”,以创新举措服务保障苏鲁边界绿色发展。建立全省检察机关首家省际边界生态监管中心,绘制苏鲁边界生态地图,运用远程监控手段对省边界水库、山林、矿区进行常态化巡察。
以典型案例培育为重点,锻造“怀仁公益”品牌
注重挖掘培育精品案例,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办理的非法采矿农田“天坑”案省际边界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2022年典型事例;根据全省首例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拍摄的公益诉讼微电影《青山有色》,获评最高检首届“新时代·新检察·新影像”视频作品大赛优秀奖;学校隔壁的养鸡场拆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院《检察官的决定》二期摄制及两会展播并经最高检官微头条推送;督促整治高层住宅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门户网站正义网“千案展示”;办理的韦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发布,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