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个孩子,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善意和温度。”采访中,杨红萍提及最多的两个词就是“爱”和“孩子”。与未检结缘近十年来,杨红萍始终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关爱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爱心办案,她是失足少年的“指路人”
“ 对于迷失方向、误入歧途的孩子,我们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引导罪错未成年人。”
2020年9月,杨红萍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15岁的小宁利用翻墙软件登陆国外网站注册推特账号,并多次发布不当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归案后,小宁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和社会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小宁的父亲也很自责,希望能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表示会加强与小宁的沟通和管教。
审查起诉期间,杨红萍对小宁的家庭情况作了进一步调查。原来,小宁自幼父母离异,后来一直跟随父亲生活。为了维持生计,父亲常常忙于家电维修,忽视了对小宁的日常管教,小宁慢慢变得寡言少语,学习成绩也一路下滑,初二未读完便辍学在家,天天上网打游戏,直至此次案发。
“孩子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但认罪态度很好,基本具备帮教条件。” 详细了解各方面情况后,杨红萍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依法对小宁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八个月的考验期。
为了进一步提高帮教效果,杨红萍多次与小宁父亲沟通,决定将小宁送到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接受教育。同时,她会同赣榆区妇联、团委、基地退伍军转干部共同成立帮教小组,为小宁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套餐”。
“非常感谢杨检察官,以这样温情的方式引导孩子浪子回头、走上正道,相信他一定会好好接受教育,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感激之余,小宁的父亲对儿子充满期望和信心。
小宁入驻观护基地后,杨红萍还和基地工作人员一起,利用党员教育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等党团活动场所,对小宁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爱国教育,并督促小宁坚持学习,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
小宁经过精准细心的帮教,变得开朗了,开始主动同他人接触,还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新冠疫情期间,他主动向疫区捐款,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并在赣榆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获评“优秀服务志愿者”。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多年来,杨红萍始终恪守“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并以自己的名字成立了“红萍未检团队”,成功创建出以“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主要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模式”,先后帮助262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其中还有37人考入大学。杨红萍精准帮教小宁的案例也被江苏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帮教案例”。
“能够挽救更多行走在犯罪边缘的青少年,能够让每一名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这就是我工作的最大意义。”杨红萍说。
用情救助,她是受伤花蕾的“守护者”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是未检工作的应有之义,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同样也是未检不能忽视的工作,这就是双向保护。”
从事未检工作以来,杨红萍和同事一起建立了“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体系”,成功为72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协助转学、帮助就业等综合司法保护,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9年10月,赣榆区妇联根据强制报告制度向检察机关反映女童月月被家暴的线索。接报后,杨红萍立即向连云港市检察院和本院分管领导汇报,同时第一时间会同赣榆区妇联、公安等将月月送医治疗。
经初步了解,月月的父亲朱某某和同居女友徐某某因家庭琐事及学习问题,经常用指拧、抽打等方式虐待月月,致使月月身体多处不同程度受伤,并长期缺课。
杨红萍经过研判认为,朱某某、徐某某的行为构成虐待罪,遂监督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为防止月月继续被侵害,杨红萍建议并支持赣榆区妇联向法院申请了对月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法院支持。同时,她还为月月申请了1.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除其治疗费用的后顾之忧。后来,杨红萍多次征求月月意见,因月月表示愿意继续和朱某某、徐某某生活,遂联合侦查机关承办民警、关工委、妇联、村委会共同对朱某某、徐某某进行训诫,向二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对他们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家庭教育指导。朱某某、徐某某二人最后签署《承诺书》,表示日后不再虐待孩子,愿意为月月健康成长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2021年,该案获评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杨红萍明白,进入司法程序的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往往只是冰山一角,为了进一步维护辖区被家暴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杨红萍秉持“案结事未了”的办案态度,积极推动公安、妇联等部门,就赣榆区虐待家暴未成年人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并推动排查机制常态化,有效推动了强制报告制度在赣榆的落地生根。
“为了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我必须用心去办好每个涉未案件,努力争取做得更多一些、更好一点。”只要是为了孩子们,杨红萍始终觉得做的还不够。
有人这样评价杨红萍,说她不仅是用爱心浇灌受伤花蕾的“美丽天使”,还是为困境儿童雪中送炭的“爱心妈妈”。这话并不过誉。
2017年,杨红萍在办案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郭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其妻改嫁,郭某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乐乐与六十多岁的奶奶靠捡垃圾维持生活。得知这一情况后,杨红萍立即向院党组汇报。在院党组的支持下,全院干警为祖孙俩捐款、捐物,杨红萍还为她们送去“青少年维权联系卡”,并为乐乐制定了长期关爱计划,帮助她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帮助乐乐只是杨红萍关爱困境儿童的一个缩影。杨红萍依托共青团区委“青少年之家”,在留守儿童较多的黑林、班庄等4个乡镇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基地”,积极发动本院青年干警以及社工、教师、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公务员等各界力量,共同关注、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
与此同时,杨红萍还以赣榆区检察院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五百”工程(赶百集、走百村、进百企、帮百童、调百案)为契机,走进网格、学校、留守儿童基地,积极开展“榆你寻梦”“检爱暖冬”等“帮百童”系列活动,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感受温暖。除此之外,杨红萍坚持每两个月一次,定点开设留守儿童心理辅导课,目前已开展各类心理辅导160余人次。经过不懈努力,近三年来,赣榆区留守儿童犯罪率和被侵害率分别下降了78%和64%。
以案说法,她是校园治理的“好帮手”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要善于在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中的顽瘴痼疾,有效延伸办案效果,把法律监督做细落实。”
杨红萍善于思考发掘案件背后隐藏的问题,始终坚持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导向,以高度的责任感参与社会治理。
2016年底,赣榆区公安局移送起诉一起12名未成年人夜市聚众斗殴案件,社会影响恶劣。办案期间,杨红萍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她发现在这起案件中,有3人是辖区某校高中生。
“本该是坐在教室里一心读书的学生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带着疑惑,杨红萍开始对本院2013年以来办理的所有在校学生犯罪进行统计分析。随后,她向赣榆区教育局发出了类案分析检察建议书。赣榆区教育局非常重视,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并逐项落实,部署常态化整改举措,并与赣榆区检察院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2017年,赣榆区在校生犯罪比率同比下降66.7%;2018年,该区在校学生犯罪率再降50%。
时间花在哪里,功夫用在哪里,哪里就会开花结果。杨红萍用心制作的这份检察建议书入选2018年度最高检“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并荣获江苏省检察院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和2015-2019年度“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优秀事件”等荣誉。
“网络是青少年主要活动空间,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多年的办案经验让杨红萍意识到,普法教育应当向网络阵地倾斜。杨红萍还认为,“法治教育唯有常态化,方能让孩子将法融入内心,落实于行。”
为此,她依托“红萍工作室”,积极开设远程法治教育电教课堂,定期推送法治副校长课程。同时通过本院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创新开辟“红萍说法”专栏,采取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长期开展以案释法。截至目前,已录制原创“红萍说法”短视频29期。得益于此,2021年,赣榆区检察院获评江苏省网络领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多年来,杨红萍无论是在公诉庭上,还是在普法课堂上、帮教道路上,她始终以求极致、尽细微的工作态度,用细腻的法治大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提起杨红萍,赣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楠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