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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陌生来电需警惕,小心个人信息被泄露
2019-01-22 08:36: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你有没有莫名其妙接到很多陌生电话、陌生短信,保险、理财、贷款、投资……如今骗子的招数可谓五花八门,防不胜防。这些人是怎么知道你的个人信息的?又是如何泄露出去的?

  其实信息外泄不是最严重的问题,而这些信息就如同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给我们的生活造成困扰。

  2017年5月19日以来 ,被告人华琳公司、王某为开展业务,在连云港市海州区通过被告人汪某先后获取公民个人信息68994条(包括赣榆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个人信息40144条及连云港市个人车辆信息等28850条),由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九龙街的华琳公司员工将该公民信息用于开展信贷中介业务。

  汪某2016年在新浦做金融中介的时候认识王某。2017年3月,汪某去龚某位于新浦君城大厦的公司,在龚某办公桌的笔记本电脑桌面上发现全赣榆的公务员电话号码,还有连云港市的车辆信息,就通过龚某的QQ发到了自己的QQ上。

  目前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华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王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三:被告人汪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普法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需注意哪些细节,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一、定期修改密码

  二、不轻信外来信息,不主动透露个人信息

  三、简历只提供必要信息

  四、不在微博群聊中透露个人信息

  五、微信不要添加身份不明的好友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