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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某某局与赣榆区某局海域使用权争议化解案
2021-11-15 10:49: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关键词】

  行政争议 检察听证 海域使用权 实质性化解

  【要旨】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行政公益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办实事,抓住行政争议的症结,采取检察公开听证方式,注重释法说理,力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行政执法权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基本案情】

  “小沙东海战”登陆纪念地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正式向社会公布的江苏省第一批革命文物,该处不可移动革命遗迹是为纪念1943年3月17日凌晨发生在赣榆区石桥镇小沙村以东海面的抗战英勇事迹。新四军三师赴延安学习的干部队伍一行51人乘船经赣榆区柘汪口登陆时被日军巡逻艇发现,我军在没有掩护部队、没有长武器和重武器、没有海上作战经验的情况下,凭着共产党人大无畏的革命精神,用短枪和手榴弹多次打退敌巡逻艇。该起海战,我新四军三师共16人壮烈牺牲,是我国抗战史上代表百折不挠海战精神的著名战役。

  2015年8月21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某某局在赣榆区石桥镇小沙村以东海堤外侧,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海域进行“小沙东海战”雕塑建设行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海洋与渔业局(以下简称“赣榆区海洋局”)作出赣海渔执处罚(2015)008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2016年2月17日,赣榆区某某局缴纳了全部罚款,但未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未恢复海域原状。2018年5月24日,赣榆区海洋局申请赣榆区法院强制执行。因区海洋局逾期申请执行,赣榆区法院作出(2018)苏0707行审63号行政裁定,裁定不予受理该案。

  截止检察机关参与争议化解前,该“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的行政处罚处于停摆状态,存在六年的行政争议问题遗留至今,损害行政执法权威。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9月7日下午,赣榆区检察院对“小沙东海战”纪念雕塑海域使用权争议案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车莲珠副检察长主持,行政争议方赣榆区某局(原履职单位为赣榆区海洋与渔业局)与赣榆区某某局派员参加,还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听证员代表共同参与,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听证会上,双方争议的焦点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是否还需要执行,以及如何执行的问题。赣榆区某某局代表表达了希望可以按照区政府已制发的《赣榆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的诉求,并表示会积极补办相关手续;赣榆区某局代表通过听证也认可了赣榆区某某局在执法过程中积极配合的行为,承认该雕塑的建设并非用于盈利目的,是为了纪念革命先烈用于公益事业。双方均表示将服从检察机关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相关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员通过认真、慎重的讨论最终取得了一致意见,同意原行政处罚中“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不再执行,按照2019年11月赣榆区人民政府制发的《赣榆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执行。

  在办理该延续了六年的行政争议案件过程中,赣榆区检察院主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发现案件线索。该院针对辖区红色文物资源启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预防检查“守护红色基因 献礼建党百年”公益诉讼检察行活动,对赣榆地区的9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逐一探访,通过实地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案件线索。

  二是充分调查评估奠定听证基础。该院多次联络赣榆区某局,通过专家会审认为对小沙东海战拆除后将浪费大量资金并造成生态损害,建议将其作为保留项目,并补办用海手续,为后续听证会顺利举行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找准海域权纠纷症结组织检察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会。该院找准争议症结,认为此次海域使用权纠纷听证会争议的焦点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是否还需要执行,以及如何执行的问题。行政争议双方分别发表意见,最终听证会参加人员通过认真、慎重的讨论最终取得了一致意见,同意原行政处罚中“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不再执行。

  【典型意义】

  赣榆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化解一起针对“小沙东海战”纪念雕塑海域使用权争议多年、久拖未决的行政争议,成功为被列为江苏省第一批革命文物的“小沙东海战”纪念雕塑“正名”,用“检察蓝”守护“血染的浪花”。

  检察机关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时,要从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找准行政争议的症结,创新工作方式,调动多方力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本案中,检察机关依职权主动作为,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在多方参与、多方监督下,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达到多方共赢的办案效果。

  编辑:董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