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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检察院聚焦“四个坚持”深化规范化建设
2021-12-06 09:21:00  来源: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实践的不竭动力,赣榆区检察院在深化规范化建设中,聚焦“四个坚持”,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见真章出成效。

  坚持引领导向,精心组织抓落实。一是抓好组织保障。成立深化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四个职能工作组,统一调度全院和各部门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紧紧盯住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细化方法步骤,提出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工作组,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全力推动活动开展。二是落实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何检在市院一部和全市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意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活动内容,强化活动重点,使之更加贴近工作实际。三是紧紧围绕工作。确立以工作为中心的原则,突出抓好业务和队伍两个方面工作。通过举办小课堂、召开座谈会、核心数据分析会、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升国旗活动等形式,把司法办案作为重中之重,把队伍建设作为强基工程,增强干警的规范意识和大局意识,助推全院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把脉问诊找病根。一是列出“问题清单”。紧密结合区委政治巡察反馈问题,省市院业务通报中的问题,以及本院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共性问题,纳入问题清单。共查找出司法办案、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120个,其中突出问题8个、关注问题8个,逐一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逐条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在规范化建设开展过程中,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2次,学习省委政法委《关于对2021年第二季度报告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和省院《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省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的通报》,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三是多方征求意见。结合前期召开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法院、公安等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共收集到意见建议12条,全面进行整改,真正跳出检察看检察,清醒看到不足。

  坚持效果导向,立足规范抓整改。一是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效。把司法办案作为重中之重,对今年以来异地评查情况进行梳理通报,对检委会案件、法律文书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诉判不一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不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等开展4次专项评查,形成评查报告。二是规范审核审批严格内部管理。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对诉讼档案移交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保密知识培训,完善财务管理和票据审核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不断提高综合保障能力。三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不断调整干部队伍结构,完善考评机制,加强人员管理和教育,强化党建工作的“龙头”作用,夯实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基础。四是严格协调督导。协调督导组统一督促检查全院活动开展情况,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共编发督察通报4期,对33名开展不力人员进行了实名通报,对4个召开专题会议不规范的部门要求重新召开。

  坚持目标导向,着眼长远抓制度。一是出台制度规定。各工作组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分别出台了《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案件受理、分配、填录、归档实施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严格会风会纪的若干规定》等与规范化建设有关的制度和规定。二是抓好制度汇编。对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的规章制度修订工作进行再完善、再调整,修订和完善五类70项规章制度。将一些与规范化有关的制度纳入到汇编中,将上级院关于规范化的有关规定纳入到汇编中,使制度汇编更多体现出规范化方面的内容。三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各部门对规章制度汇编进行学习和培训,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业务工作、内部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化规章制度,检务督察部门对各部门学习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确保各部门真正学,实际用,有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将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常抓不懈,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将问题查找整改贯穿于整个检察工作中,继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扎紧自我完善的制度笼子,做到用制度标尺管人管事,最大化地把所有工作都纳入到制度遵循中去。

  编辑: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