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检察机关执行力,提升检察人员胜任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思想政治执行力
1、思想上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政治上切实加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持正确立场、保持正确方向,保持过硬政治定力。
3、行动上要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作为工作目标。
二、任务目标执行力
1、院党组交办工作任务,分管领导要勇于担当,亲力亲为,敢挑大梁,不绕开矛盾走,不当甩手掌柜,杜绝官僚作风,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于限时办理的工作任务,特别是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分管领导要强化时间观念,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遇到问题及时向党组请示汇报,主动协调解决。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任务落实。
2、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交办工作任务,部门负责人要牵头落实,根据任务分解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推进,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进展,确保任务顺利达成。
3、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干警交办工作任务,部门干警需及时完成,同时做好汇报工作。
4、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落实谁负责"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具体工作要细化分解方案,实行目标任务化、任务项目化、推进图表化,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序时推进。
三、规章制度执行力
1、严格遵守高检院《检察人员行为约束规定》、《六条禁令》以及市纪委《连云港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等相关纪律规定,加强廉洁自律,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
2、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外出报告,按时出勤工间操。
3、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白天不空岗、晚间不缺岗,热情严谨做好来访登记、接待以及交接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期间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4、严格遵守文风会纪。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除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工作的文稿外,发言稿必须由发言者本人撰写,尽量减少纸质发文,能通过苏检掌上通部署安排的事项,一律使用苏检掌上通。
5、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会,不得无故缺席,不得中途离会。会议期间要保持精力集中,认真听会并做好记录,除特殊要求不准携带手机外一律静音,严禁交头接耳,严禁场内接打电话,严禁场外逗留。因故无法参会或提前离会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四、 纪律作风执行力
1、工作期间要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不做炒股网购、玩手游、看视频、串岗或聊天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集体活动期间要积极主动、全身心参与。杜绝消极散漫等行为发生。
3、重大活动期间要注意自身行为举止以及个人仪表,坚决抵制不良行为,维护检察机关形象。
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抓好执行力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以上内容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大会检讨、实名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等措施,处理结果如实计入个人廉政档案。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