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检察建议 养殖污染 校园环境
【要旨】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也能办出“大民生”,检察机关不仅要能办理各种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也要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民生细微处见真章。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积极跟进监督、化解争议拆除养鸡场,还毗邻校园以清洁舒适的环境。通过办理小案,把实事办到百姓心坎上,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下旬,赣榆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赣榆区某村某养鸡场存在污染环境问题,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和隔壁一所小学师生的日常教学。接到线索后,赣榆区检察院立即组织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组对反映情况进行了专题座谈研判,当日便组织干警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经查明,该处养鸡场建有3个养殖鸡舍,面积约540平方米,蛋鸡存栏量约5000只,已存在8年之久。现场环境脏乱,无粪污处理设施,场区弥漫刺鼻性臭味,遇雨水天气,养鸡场粪污肆意横流。养鸡场与小学毗邻,散发的刺鼻性臭味以及滋生的苍蝇、蚊虫等严重影响师生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前也有村民和学校领导前去交涉,但一直没有效果。
【调查和督促履职】
在初步调解未果的情况下,赣榆区检察院于2021年4月19日正式向赣榆区某镇人民政府及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该养鸡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该养鸡场有合法手续,建成在先,村小学建成在后,这也是此处养殖污染此前无法彻底整改的症结所在。如何还孩子们一个舒适的校园环境,还周边群众一个清洁的居住环境,还能让以养殖为生的农户心服口服地搬走,赣榆区检察院做了大量琐碎的工作。
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干警先后五次前往该镇参与推进养殖场拆除工作会商,对养鸡场拆除的赔偿方案、拆除后的土地用途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另外,检察干警会同镇综合执法部门、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多次与养鸡场农户面对面释法说理。5月底,在检察机关的跟踪推动下,赔偿拆迁方案进入实质性调解阶段,经多方协调,该养鸡场负责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村委会收回土地使用权后无偿提供给小学使用,用于学校扩建教学楼和操场。
6月5日,在检察机关的现场监督下,存在污染长达八年的鸡舍及养殖设备全部拆除完毕,养鸡场污染物彻底清除,毗邻的小学校园迎来了难得的清洁环境。
【典型意义】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赣榆区检察院一直强调要把实事办到百姓心坎上,将公益诉讼护航民生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落实,虽然只是一个小案,但也切实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赣榆区检察院关注养殖污染问题,聚焦农村生态环境,为守护农村生态环境、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守护人民的美好生活。